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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崙軍事語錄


語錄(七) 第六十一條–第七十條


第六十一條


  臨戰前的訓話,並不能使士兵勇敢,老兵不願意聽,新兵則在第一聲炮響時把一切都忘光了。不過,解釋和辯論亦有用處,那便是在作戰過程中用來消除謠言和詆毀,維護營中的良好士氣。提供露營的談話資料,因比,印發命令要能適應這種要求。


第六十二條


  帳篷有礙於健康,對於士兵還是以露營為好。睡時以足向火,其熱力可使睡處土地迅速乾燥。幾塊板子或捆草,即可用來檔風。


  可是,對於必須用筆書寫和判讀地圖的官員來說,幕營還是必要的。因此,校級軍官應給配備帳篷,並且指令他們不得宿於一般的房屋之內。


  帳篷是敵軍參謀人員的觀測對象,易使敵人獲得我方兵力數量和陣地位置的情報。不過,成二列或三列露宿的部隊,在遠處看來僅見煙霧,與天然霞霧沒有多大區別,會使敵人感到困惑。同時,露營中的火堆數目也是不可能統計的。


第六十三條


  從俘虜口中獲得的資料,應當審慎估計。一個士兵所知的情況,很難超出本連以外。一位軍官所述的材料,至多只能反映其所屬師的陣地與動向。所以,擔任指揮職務的將領,不應該輕信俘虜的口供,要使自己對於敵軍陣地位置的推斷正確,必須用己方前衛的報告加以對證。


第六十四條


  在戰爭中,最重要的事情莫過於統一指揮。因此,在同一個國家單獨作戰時,只能有一支軍隊,在一條戰線上行動,而且僅僅委派一位司令官進行指揮。


第六十五條


  一位指揮官如果想在辯論與會議中尋求決策,必將導致古往今來的同一後果:作出一個最壞的決斷。這個決斷也許是謹慎的,僅也幾乎是最懦怯的。所以,就指揮官來說,真正的智慧在於堅毅的決心。


第六十六條


  在戰爭中,有些事情的重要性只有統帥一人知道,而且,只有他一人利用自己果敢的決心和卓越的智慧,才能制勝和克服所有的困難。


第六十七條


  除了城堡守軍以外,不能授權將領和軍官依照與敵媾和條件實行棄械投降。如果准許那樣作,則將招致危險的結果,顯得軍中容許懦夫與怯者的存在,致使勇敢的人走向歧路,足以毀壞一個民族的尚武精神。特殊的情況要求特殊的毅力。一個武裝部隊的抵抗行動愈是堅忍不拔,其獲救或突圍的可能性也就愈大。許多似乎不可能辦成的事,卻由一些堅毅果敢的人完成了,他們都是視死如歸的。


第六十八條


  如果允許軍官在戰場上向敵求和,在有利於他們自己和其部隊的條件下放下武器,而使整個軍隊蒙受損失,那麼,對於君主、人民和統帥來說,都將得不到安全的保證。自己臨危退避,至陷友軍於更加危險的境地,顯示一種卑鄙行為。此種行為應遭嚴禁,應宣布為可恥,應處以極刑。凡在戰爭假藉媾和以求生存的將領、軍官和士兵,都應區別情節輕重處以不同刑罰。發出投降命令和服從此一命令的人,同樣都是叛國犯,應受極刑處分。


第六十九條


  只有在一種情況下可以允許做俘虜,這就是個別被擊,而且已不能再使用自己的武器。在此種情況下,談不到講條件,顧不得講榮譽,這才是一種被迫投降行動。


第七十條


  一個佔領別國的將領,其行止必須處處小心。如果過於嚴酷,他將激怒人並激增其數目;如果過於寬柔,則易燃起一種放縱性的期望,更有助於戰爭中凌辱和苦悶氣氛的增長。一個征服者要懂得輪番施用嚴厲、公正與仁慈的手段,以鎮壓或防止暴亂。


 


資料來源:中國拿破崙


引用網址:http://www.napolun.com/warfare/opus/ana/detail_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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