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密集橫列式齊射中的"齊射"(volley),指的是槍砲、弓箭等的齊射;排槍射擊。這種戰術恐怕早在人類早期文明時,有組織的使用弓箭交戰就出現了。在埃及古王朝時,弓箭手早就已經納入軍隊編制,難道他們會無組織地散處在戰場上跟敵人交戰嗎?或許希臘城邦和羅馬帝國一味強調方陣和軍團戰術,忽視了弓箭;但是哥德人、維京人等所謂的野蠻人卻還大量使用弓箭。不要忘了,羅馬軍團在西元三五四年於萊茵河畔的慘敗,就是敗在日耳曼民族的弓箭之下。如果日耳曼民族的弓箭手沒有類似齊射這種集中式的箭雨,而只做騷擾性的攻擊的話,我們很難想像一支訓練有素的羅馬軍隊會這麼輕易地被打敗。
火器發明之後,齊射更成為"燧發式前裝滑膛槍"時期的主要戰術,在當時,絕大多數的軍用步槍都是前裝滑膛槍而沒有來福線(rifling),加上槍管製造上的誤差,彈丸重量平衡的問題,以及火藥裝填的均勻度不一,命中率並不是很高。根據十九世紀初普魯士軍隊的試驗,由一個訓練有素的步兵列對一百碼(91.44公尺)外的一堵牆(模擬敵軍一個列直立時的排面)開火,打中牆的機率只有1/2;隨著距離拉長,到四百公尺時只剩下 1/7的機會;當時,在兩百公尺外是在戰場上相當安全的距離,軍官也都還能騎馬來去自如。這種情況只有在來福槍大量用在戰場上時才改觀。
因此要使用前裝滑膛槍,唯一的辦法就是將部隊集中,並且排成密集橫列的方式,前進到距敵軍很近的距離(約八、九十公尺),齊射個數次,以增加心裡震撼的效果,趁著火力就衝鋒前進。但由於前裝滑膛槍的射速不快,每分鐘最多二到三發,在我軍衝鋒時敵人最多不過能再齊射一次,之後就是與敵軍拼刺刀的肉搏戰。
在當時,雖然已經有來福槍(rifle)的存在,也知道來福線可以增加射擊的準確度及射程,但是有兩個很大的障礙讓各國軍隊無法大量採用來福槍。第一是來福槍的製造成本比滑膛槍高很多,經濟上是個負擔。第二是前膛來福槍的裝彈速度比滑膛槍慢很多,還不到滑膛槍的一半。因此步兵的標準配備一直還是滑膛槍為主。
另外,當時所使用的黑火藥也造成了困擾。由於黑火藥爆炸燃燒並不完全,會在槍膛裡留下大量的殘渣積碳,射擊數發彈藥後,膛壁上厚厚的積碳會讓裝彈變得十分困難,唯一的辦法是隨著射擊的時間逐次使用較小口徑的彈丸。但是這又降低了準確度。還有,雖然前膛槍在測試時射速可以到達每分鐘三發,在實際戰場上由於種種因素的關係,每分鐘能達到兩發就不錯了。
美國獨立戰爭時期,雖然有許多民兵使用來福槍,華盛頓將軍屬下的殖民地部隊還是配發滑膛槍。不論是民兵或是大陸軍隊都面臨同樣的問題:對於刺刀的訓練明顯不足。所以每當和英軍對陣,英軍總是按照正常戰法,推進到八十公尺左右,齊射一陣然後衝鋒,美軍就因吃不消而潰散敗退。這個情況一直要等到法國教官在一七七六年冬天,訓練殖民地部隊使用刺刀後才有明顯的改善,也才能與英軍正面硬拼。
至於使用自己的來福槍的民兵,原本就是烏合之眾,根本無法訓練,也無法管制。華盛頓將軍本人對這些民兵一直感到很頭痛,他希望能練出一支有組織、有紀律而又打不散的部隊,但這些熱心助戰但又來去自如的民兵往往是幫倒忙,反而妨礙了戰術的運用。他們唯一的優點是長射程(可達四百公尺)的來福槍,在遠距離就開始撂倒英軍軍官和士官,不過他們仍然有射速慢的問題要克服。
當然,這種齊射戰術在來福槍和金屬殼子彈大量配備到軍隊後就失效了。密集的隊形只是提供敵人更好的目標,同時開火反而降低每分鐘射擊的發數。因此,比較鬆散的隊形以及從較遠的距離交火逐漸成為戰術的主流。但是,這種新戰術在面對有刺鐵絲網和重機槍的一次世界大戰時也很快就落伍了。